根據《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名,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名(留置看護崗位)。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024年公務員
(2)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職業(yè)精神;
(3)限男性,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5年11月24日至2007年11月24日期間出生),退伍軍人、有從事3年以上公安工作經歷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1990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寧縣戶籍(戶籍登記日期截至2025年11月24日);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6)身體健康,面部無疤痕、胎記,無殘疾、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口吃、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凈身高不低于1.70米;
(8)雙眼矯正視力不得低于4.9,無紅綠色盲。
(9)已與有關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在職人員,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單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證明。
同等條件下,公安烈士、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畢業(yè)生、見義勇為公民、退役士兵以及網絡安全、計算機、刑事技術、文秘、法律、交通管理等相關專業(yè)畢業(yè)生優(yōu)先招聘。
(二)不得報考情形
招考公告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1)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禁止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
三、招聘原則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程序進行,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寧縣公安”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
公告發(fā)布時間:2025年11月24日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線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11月26日9:00至12月2日18:00,共7天。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注冊報名賬號。應聘人員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并在規(guī)定時間通過電腦端點擊報名鏈接https://bm.gd-pa.cn/dzsys/nxgz,注冊報名賬號(該賬號是應聘人員報名、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存)。
2.報名并上傳附件。登錄報名賬號后,仔細閱讀報名須知,簽署《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逐項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資格初審。所需附件材料(掃描件)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
(3)本人最高學歷(全日制)畢業(yè)證原件;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格式帶二維驗證碼且在有效驗證期內的);
(5)放寬年齡人員上傳退伍證、從事公安工作3年以上人員上傳工作證明。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應聘條件。報名申請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可更改。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名資格,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3.資格初審。根據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申請進行線上初審,應聘人員可于提交申請次日登錄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資格初審截止時間:2025年12月3日18:00。
4.繳納費用。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即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繳納考務費15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截止時間:2025年12月3日18:00。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的問題,請撥打報名技術咨詢電話聯(lián)系解決,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1.科目與內容。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業(yè)務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閉卷考試、漢語作答、百分制,考試時間120分鐘。
2.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載明的時間、地點為準。
3.考試要求。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寧縣公安”微信公眾號統(tǒng)一公布。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4.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有從事公安工作3年以上經歷的需提供原單位工作證明。
資格復審時將對應聘人員報名材料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凈身高進行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者取消復審資格。資格復審未通過或本人放棄資格復審的,按各崗位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且只遞補一次。
(五)面試
1.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綜合分析能力、問題解決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身體形態(tài)、儀容儀表等。
3.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
4.應聘人員個人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六)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如出現(xiàn)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
(七)體能測評
1.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在應聘人員參加面試時現(xiàn)場通知。
3.體能測評項目及內容參照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進行,具體要求如下:
①體能測評內容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縱跳摸高;
②測評中,10米×4往返跑每人最多可測2次,應聘人員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1000米跑每人最多可測1次;縱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測3次,應聘人員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
山東事業(yè)單位考試
4.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因自身身體原因無法按時參加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取消應聘資格。
(八)體檢
1.根據各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寧夏事業(yè)單位考試
3.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聘、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者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產生的空缺,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及體能測試結果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九)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政審考察對象,考察主要在擬聘用人員的原工作單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區(qū)(村組)進行,對擬聘用人員的遵紀守法、現(xiàn)實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個人信用記錄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因政審考察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及體能測試結果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十)公示及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及體能測評、體檢、政審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寧縣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對象。
(十一)簽訂勞動合同
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上崗手續(xù),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今后續(xù)聘、解聘、辭退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辦理。
四、工資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國家正式工作人員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行政事業(yè)編制管理,不享受國家正式工作人員有關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參照《慶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試用期每月發(fā)放基本工資2800元,試用期滿后按照全額工資發(fā)放。試用期滿后,警務輔助人員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五類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按規(guī)定由縣財政和個人按比例分別繳納,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五、其他事項
招聘公告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應聘人員須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應聘人員須提供準確、暢通的聯(lián)系電話,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若有臨時通知等相關事宜,因通訊不暢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考試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有關實情及考試中作弊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報名費不予退還。
4.本次招聘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體能測評結果、體檢結果和擬聘用人選在“寧縣公安”微信公眾號公布。
5.體能測評合格未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后備人員庫,待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從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之日起一年內,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遞補人員,組織體檢、考察,體檢、考察合格后,予以補聘。后備人員庫人員入庫期間,被其他公安機關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或發(fā)生“招聘條件”中明確的“不得應聘”情形的,視為自動退出后備人員庫。
6.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六、監(jiān)督檢查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由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進行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934—6580033
政策咨詢電話:0934—6622110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9-86105985
寧縣公安局
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

推薦信息
蘭州成功2026年招聘優(yōu)秀教師公告 (2026-01-19)
蘭州市學府致遠學校2026年春季招聘教師公告 (2026-01-17)
武山縣第二高級中學2026年招聘代課教師公告 (2026-01-15)
酒泉市體育中心2026年招聘公益崗、臨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6-01-15)
甘肅隴南市直單位2026年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2026-01-14)
甘肅省蘭州第一中學2026年現(xiàn)面向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大學招聘應屆公費師范生公告 (2026-01-14)
蘭州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人員公告 (2026-01-14)
共青團嘉峪關市委2026年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2026-01-14)
張掖市甘州區(qū)垃圾處理中心2026年招聘臨聘人員公告 (2026-01-14)
甘肅警察學院2026年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2026-01-14)